中新社北京10月17日電 (朱方芳)最高人民檢察院案管辦主任王晉17日在京表示,檢察機關案件信息公開已從一般性要求變成了剛性制度約束,從部分地方的實踐探索變成了全國各級檢察機關的規定動作,案件信息公開工作進入常態化、規範化、信息化軌道。
  最高人民檢察院17日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工作規定》和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運行相關情況。
  從今年10月1日起,《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工作規定(試行)》開始試行,《規定》要求,全面推行案件程序性信息網上查詢、健全重要案件信息發佈機制、加大法律文書公開力度。“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也在10月1日正式上線運行,目前已在全國內地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開通。
  截至10月16日中午12時,全國檢察機關已在網上發佈了197079條案件程序性信息,8301條案件信息、15528份法律文書。
  對於公眾關心的如何處理保護公眾知情權與保護公民個人隱私的關係,王晉在發佈會上也給出了答案。
  一是制定負面清單,明確不得公開的內容。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和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信息,以及其它依照法律法規和高檢院有關規定不應當公開的信息,不得公開。如要求公佈法律文書時,應當對被害人、證人、鑒定人做匿名處理,對家庭住址、通訊方式、身份證號碼、銀行賬號、健康狀況等個人信息進行技術屏蔽處理。
  二是對不同類型的案件信息,規定不同的發佈時機和發佈方式。對正在辦理的案件,主要面向訴訟參與人提供信息查詢。對正在辦理的重大案件,可以向社會發佈辦案進展情況,但由於尚未辦結,不公開具體案情。在案件辦結以後,再通過發佈法律文書和公佈典型案例等方式,公開具體情況。
  三是按照“誰辦案誰審核、誰把關誰負責”的原則,健全審核把關機制,防止失密泄密和侵犯個人隱私行為的發生。
  最高人民檢察院新聞發言人肖瑋在發佈會上介紹,目前,全國共新建或升級檢察機關門戶網站約70個,全國已有27個省級院及1600多個地市院和基層院開通官方微博,400多個檢察院開通官方微信。(完)  (原標題:中國檢察機關案件信息公開從一般性要求變制度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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